官道之上,尘土飞扬。
近两千人的队伍,如同一条黑色的铁龙,浩浩荡荡地向着江南腹地延伸。
队伍的最前方,李逸身披太后亲手缝制的狐裘大氅,骑在神骏的乌骓马上,腰间的天子剑与安宁郡主送的香囊并排悬挂,显得有些不伦不类,却又透着一股旁人无法理解的意味。
自离京以来,已有十日。
这十日里,李逸并未急着赶路。他将这漫长的旅途,当成了对自己麾下这支混编队伍的第一次整合与磨砺。
五百东厂番子,是他亲自挑选的鹰犬,忠诚毋庸置疑,但杀气有余,纪律不足。
五百内卫精锐,是陈忠的心腹,战力强悍,但骨子里只认军令,对李逸这个“公公”尚存一丝军人的傲气。
五百禁军,更是临时抽调,人心最是浮动,其中还夹杂着齐王刘瀚安插的眼线。
李逸的手段简单而有效。
每日扎营,他都亲自监督操练。
东厂番子练的是追踪与合击之术,内卫精锐练的是冲锋与结阵之法,而禁军,则被他拉去干最苦最累的活计,安营扎寨,挑水做饭。
起初,禁军中怨声载道,尤其那几个齐王安插进来的校尉,更是阳奉阴违,煽动士卒。
李逸不发一,只是在第三日的晚饭时分,当着全军的面,将那几个校尉和跟着闹事的十几个士兵,叫了出来。
“本公公知道你们不服。”李逸的声音很平静,“你们觉得,自己是天子亲军,凭什么干这些粗活?”
一名校尉梗着脖子,大声道:“我等乃是战兵,不是伙夫!九千岁如此折辱我等,我等不服!”
“说得好。”李逸点点头,忽然话锋一转,对着一旁的陈忠说道,“陈统领,你告诉他们,在边军,不听号令者,当如何处置?”
陈忠面无表情,上前一步,声如洪钟:“斩!”
一个“斩”字,让全场瞬间安静下来。
那校尉脸色一白,还想争辩:“我等并非不听号令,只是……”
“拖下去。”李逸懒得再听他废话,轻轻一挥手。
几名如狼似虎的东厂番子立刻扑了上去,堵住嘴巴,直接拖到了队伍之外。
在全军将士的注视下,寒光一闪,十几颗人头滚落在地,鲜血染红了夕阳下的草地。
整个营地,鸦雀无声,只剩下风吹过旗帜的猎猎声。
李逸的目光缓缓扫过剩下的禁军士卒,声音不大,却清晰地传入每个人耳中:“本公公再说一遍,在这里,我的话,就是军令。有不服者,这就是下场。至于齐王殿下的人情,到了黄泉路上,你们再慢慢还吧。”
此一出,那几个幸存的、同样是齐王塞进来的眼线,吓得双腿一软,直接跪倒在地,磕头如捣蒜。
自那以后,整个队伍再无半点不谐之音。
李逸用最直接的血腥手段,将这支成分复杂的队伍,牢牢拧成了一股绳,一股只听命于他一人的绳。
终于,在第十一日的傍晚,队伍抵达了江南的第一站,也是最富庶的城市——扬州。
扬州知府孙德胜,领着城中大小官员,早已在城外十里相迎。一排排的仪仗,吹吹打打,场面搞得极为宏大。
“下官扬州知府孙德胜,叩见九千岁!千岁爷一路辛苦了!”孙德胜是个身材微胖的中年人,脸上堆满了谄媚的笑容,一见面就跪地行了个大礼。
李逸坐在马上,居高临下地看着他,并未让他起身。
直到孙德胜的额头开始冒汗,膝盖下的石子路硌得他生疼,李逸才慢悠悠地开口:“孙知府,这排场不小啊。本公公是来为国筹款的,不是来游山玩水的。你把钱都花在这上面,是想告诉本公公,扬州府库很有钱吗?”
孙德胜心中一咯噔,冷汗瞬间就下来了。他本想给这位权倾朝野的九千岁一个好印象,没想到马屁拍在了马腿上。
“千岁爷说的是,下官……下官知错了!”他连忙磕头。